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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[原创]山阳中医院玩忽职守 12岁少年命丧黄泉

  • 追求正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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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回复:13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5 21:24:59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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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导  言


   

我12岁儿子失足从3楼跌下受伤,后被山阳县中医院收治,医院在收治后没有任何证据来表明采取了合理的急救措施,外科大夫陈主任以“无大碍”将我儿安置在4楼过道临时移动床位,未配备任何救护设备和应急用品,并且医护人员多次违反医护法规,在我儿各项生命体征很正常的情况下突然死亡。后经卫生局、派出所、公安局、信访局先后介入,医院至今仍然不给明确答复,一方面对死亡原因只字不提,二对赔偿方案不予理会不予答复,企图以托时间的方法托倒家属,逃避责任,逃避赔偿。更以医疗事故鉴定(不具备鉴定条件)的手段彻底拖垮家属,用心可谓路人皆知。从发生事故至今已经10天有余,我家属身体和精神状态每况愈下,经济上也无力承担,但是面对医院强势的态度却欲哭无泪,在此我们多么希望你们的一点点理解和帮助,一点点正义的呼声。弱势群体的生命价值几何?弱势群体的权益谁来保障?12岁多么诱人的年纪,你却早早离去,多么多彩的童年,你却踏上天堂的列车。医院是个救死扶伤的港湾,如今却成了杀人不见血的集中营,医生本来是个神圣的白衣天使,如今却成了双手沾满鲜血的侩子手,儿子,我拿什么拯救你?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事情发展过程
201257日我家属先后向信访局、卫生局、政法委,县政府(后来证实北门卫非法扣押)递交申诉书。内容如下:
申诉书
尊敬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    你好!

我儿王飞(男.11岁)失足跌落于2010532253分被山阳县中医院收治。中医院在接收我儿后却将他放置在4楼过道临时病床,床边未配置任何救助设备,也没有任何急救方案提供给我。在山阳县中医院(以下简称中医院)经过各项目的仪器诊断,医院告知我儿各方面未见异常。期间我曾多次要求院方给我儿用药,并转入重症病房,但是院方拒绝配合,态度恶劣。

2012年54日各项诊断结果表明,除膀胱损伤外,其他脏器“未见异常”。我儿依然被放置在4楼过道临时病床,依旧没任何救助设备,也没有救助方案提供给我等家属,我等家属一再要求转入重症监护室,院方拒绝配合。期间,我儿精神状态良好,语言沟通正常,皮肤良好,自理小便,除反映“腹部不适”外,没有其他任何不良体征。院方在当天下午6点就停止输液,之后也没有进行任何复查和检查,只是进行常规的护理。

2012年55日,我儿可观察到的体征和4日描述一致。当日830分左右,在征得冯娟护士的许可后,我家属给儿喂食(米粥和白开水),刚吃完饭,我儿立即出现胡言乱语,神志不清,生命体征出现病危迹象。此时我儿依旧被放置在4楼过道,未见任何救助设置。在我家属的求救下,院方才将我儿放置在病房开始抢救,最终抢救无效死亡。

2012年56日,在我方要求下,院方、警方协商一致:将尸体放置太平间,并于57830分按照约定与我等家属正式协商解决问题。然而在710时未见任何院方和警方人员出面协商,事态陷入僵局,我等属情绪激动,多次昏蹶,事态一度失控,场面十分混乱。

院方主治大夫多次表述我儿无大碍,却依旧置于普通病房,未配备急救设备,对家属意见置若罔闻,存在玩忽职守之嫌疑。另据55日诊疗计划表述,I级护理,禁饮食。院方却许可我儿进食,成为导致我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,其行为和职守严重违背医疗人员的守则,有故意杀人之刑事责任。我儿死亡后,躯干肤色淤紫,分布均匀,院方也未给予任何解释和答复。对于家属的质疑院方人员不但不予回应且态度蛮横无理,并多次对家属采取语言恐吓,心理施压等非正常手段。

我在此申诉,希望领导给予关注和处置,还死者一个清白,还生者一个明白,还社会一个公正。



申诉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2012年57
5月8日,院方、卫生局,派出所领导介入调解。卫生局徐局长提出3点认识,孩子病情严重是客观事实。2.医院对病情估计不足。3.家属对病情严重性了解不足。在家属的提问中外科主治大夫和外科主任对病情认识分歧重大,解答也是闪烁其词不予正面回答,回避问题,回避责任意图很明显。相关部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,首先明确责任,在死因上达成共识,然后商谈赔偿事宜。
5月9日上午,院方,派出所(缺席)卫生局继续调解,对于前一天卫生局提出的3点认识,院方给予回绝。家属在院方要求明确责任的提议下而做出的责任明细,院方拒绝再提及,并威胁到,如果再提及责任,就拒绝任何协商,协商一度陷入僵局。下午,院方,派出所(缺席)卫生局继续调解,根据院方要求,不谈责任,直接谈实质性问题,我方提出80万基础上的80%的责任,院方没有做任何回应
5月10日,和院方沟通,将赔偿标准降至60万,医院无回应
5月11日,单独找院方协商,院方回应,2万以下可以和医院谈,2万以上通过第三方来谈,以此来拖延时间,不解决问题。并要求请律师计算合理的赔偿标准。
5月12日,前往信访局,核实问题的反馈情况,信访局经联系说,卫生局徐局长周一开会回来给予解决。接着午前往卫生局给牛局长汇报进展,根据牛局长建议,我家属找律师计算合理的赔偿标准。
5月13日,有关部门休息,无进展。
5月14日,上午向卫生局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,和委托律师计算的16.9万的赔偿方案。下午单独和张院方就此问题沟通,张院长以要和领导汇报为由,提议第二天再谈。
5月15日中午,院方仅一名代表会同派出所,竟然按照医疗事故来计算赔偿方案(太可笑了,一边说我儿死亡不是医疗事故,一边又拿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来计算赔偿)。下午卫生局,公安局,派出所,院方开始新一轮调解,家属提出16.9万院方80%的责任,院方不做任何回应,并且再次声明,孩子系伤情严重死亡,医院无过错。等待16号继续调解。


以下是家属整理的要求医院回答的问题

医疗争议家属要求







 















 
 
 

 
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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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山阳在线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6 9:09:48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沙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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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只看该作者
楼主,发帖请尊重事实,山阳论坛发表言论,文责自负,请三思,如果言论非真实,请自行删帖!!
  
  • 纷飞雨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6 9:57:58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板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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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!!!
  
  • 小虎歌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6 10:44:11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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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只看该作者
中医院????
  
  • 天竺樵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6 22:57:05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4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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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闲人,也许楼主看不到我的话,若是看到了,请考虑:
1.你的目的是什么?是追究玩忽职守者责任,还是借此机会要钱?若是要追究责任,自有明镜高悬,去法院吧,调什么解呀?难道法律还没有几个人的几张嘴皮子公正?若是想要钱,你自己好好想想吧。
2.认真分析事情的过程。人在紧张的时候,都会有疏漏。好好回顾一下细节,世间自有公理在。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。造物不会总是冤枉好人,也不会总是让坏人逍遥法外。
3.钱财乃身外之物。再多的钱财,换不来一个公正,买不来一个安心。为什么不用司法来解决?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,不比你得那几毛毛钱来得痛快?当然,几万、甚至几十万快钱能干很多事,也许有的人一生都赚不到。
  • 蓦然回首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7 12:52:40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5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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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人寒心那,好一个中医院,上法庭吧,支持,司法解决最公正,不过要是为的是那二十几万钱,那就让人不得不说了。。。。
  • 黑虎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7 17:54:16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6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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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法律途径不就完了,没错啊 ,去法院啊 !人都没了,要钱干嘛?那钱用着舒服吗,得到公平的解决就可以了 啊~!
  • 小虎歌
  • 发表于:2012/5/18 9:34:13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7楼
  2. 倒序看帖
  3. 只看该作者
引用:原文由 黑虎 发表于 2012-5-17 17:54:16 :
走法律途径不就完了,没错啊 ,去法院啊 !人都没了,要钱干嘛?那钱用着舒服吗,得到公平的解决就可以了 啊~!

  • 禁▄︻┳-一區
  • 发表于:2012/6/14 20:25:15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1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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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山阳的医院就是胡整的,医术差,收费高,可有想挣钱,不管能看了还是看不了,先看了在说?关键时候,屎到沟门子了,来句让病人到其他医院,
  • 禁▄︻┳-一區
  • 发表于:2012/6/14 20:33:28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1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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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事我还是听说来,得是医院最后给赔了八万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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