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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一篇乱文--像我这样流浪

  • 小李藏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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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2/12/11 15:14:46
  • 来自: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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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这篇文字很久之前写的,当时是手写的,后来有了自己电脑之后,才慢慢打印出来。也没怎么修改,因为太懒。手法稚嫩,不太讲究条理,请高手砸砖。

像我这样流浪





1

    外面还在下雨,雨点的敲打声连续不断地传入我的耳朵,让我有点郁闷。

    这种天气是我不希望看到的,它阻挡了我出去觅食的愿望,把我困在在这里,留给我了一大串无奈。连续的雨天已经让很多人很多动物困了好多天了。大家的心里都是潮湿、松懈、郁闷得要紧。可是没有什么好办法发泄,只好跺跺脚,大声地骂娘,或是躺在被窝里两口子亲热一下。我比他们还惨。

    左后腿上的伤口已经有些恶化了。伤口上的毛已脱落,那一小块皮肤已经变成紫褐色。由鲜嫩的红色变成了紫褐色,只不过两天的事情。那么,看来情况要更糟糕了。这使我觅食和行走的困难度大大增加了,要想再次恢复前几天迅疾如风的状况,恐怕要等上好些天了。

    这个破地方的天气真有些诡异,连天气都跟其他的城市不一样。说不下雨,一年都是干天,一滴雨都不会落下来,好像把龙王爷得罪到家了;要下雨了,必然要下十天以上,必然弄得到处都是小河流,到处都是水汪汪一片,方才静下心来,给你一个温暖的太阳。这种状况让我很讨厌,诅咒之后便总是怀念家乡的可爱的西风,和可爱的太阳。

    我只能静静地躺在这里,卧着,瞅着外边。屋子的狭小我不介意,现在有点介意的是我的肚子。应该是有一天多没有吃东西了。前天晚上吃的太好了,吃的太饱了,太香了。小屋子里到处弥漫着一点点肉的香气,飘荡在这拥挤的屋子里,便与冰冷的空气一齐裹着我。我身上什么都没有穿。

    小河里的水涨起来了,我的处境有点危险。水位再升高一半,那么,我的小屋便会被水流带走,便会随着水流飘向远方。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。现在我需要的是一个地方,疗伤的地方,躲雨的地方,给我安全的地方那个。

 

2

    这是一个废弃的油桶,铁皮油桶。油迹斑驳,一块块绿色粘在上边。它不是竖着站在那里,而是横放着,桶口对着小河的方向。桶口上有一块布帘,那是门帘吗,应该只能算作一块破布,褐色的。被雨水浸湿了的破布垂挂在那里,然后就见一条细细的水线从它下端展现,然后便汇到地下的水滩里了。

    我便住在这里,这就是我的家。这个横放在一条小河边的破烂的油桶便是我的家。它收留了清贫的我,以及我的伤口和孤独。

    我的屋里装设很简单,一丝意思豪华气派。唯有阴暗和潮湿。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,我只能长时间的顺着油桶的纵向趴在那里,不出去的时候。冰冷和坚硬的铁皮让我很不舒服,尤其是四条腿。趴的时间长了,便会有点麻木和刺骨的寒冷。膝盖地方的毛已经磨掉了,一大块都没有毛,这看上去很可怜。实际上,这些都无所谓,我担心的是,我的伤口。

    伤口在左后腿从下到上约十厘米处。当时要不是我跑得快,兴许全身上下也就不止这一个伤口了,它印记着我的辛酸和卑怜。现在,它正在慢慢地噬咬着我的神经,痛楚在一点一滴的增加。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,没有那次受伤让我如此后怕,可是现在,我似乎预感到不妙的未来。有些后怕。

    那个小男孩长得很漂亮,圆圆的红润润的脸蛋,黑得透明的眼珠,紧紧撅起的嘴巴,都让我很喜欢。我喜欢看他跟其他的孩子们一起玩耍,一张笑脸总是洋溢着无忧无虑和开心,那正是我所缺乏的。

    我的伤口,就是他制造的。

 

3

    那时候我住的地方比现在好多了,宽敞,明亮。最主要的是有一堆干草,卧在上边的时候,很舒适,不管是在白天还是晚上,趴在上边睡觉,我总是会做一些幸福甜蜜的梦,那是与现在最大的区别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很大的院子,有点荒落。空地的一角堆着许多破烂的东西,酒瓶,盆罐,硬纸壳,废纸,混合在一起,发出一些酸臭气。院子里的主建筑是北边的三座砖房,土红色,左一和左二房间都挂有门帘。左一房间多的门帘上绣有花的图案,我能判定那是牡丹花的图案,因为我曾在一本书上见过,忘不了。我很喜欢这种花。

    在这个院子的大门右侧,还有一间小屋。里边用来堆放院子主人的一些长期不用的东西。我就住在这里边。尽管一些东西有些妨碍我的进出,但对我来说,居住环境已经算是蛮不错了,并无怨言。

    我就是在这里认识那个小男孩的。

    他住在院子的隔壁,爸妈早出晚归,扔下他和爷爷奶奶在家。可以看得出,他在爷爷奶奶心中的地位,我总是不时听见他们焦急地叫喊着孙儿的名字。听那声音,好像鬼子来了似的,急于逃跑。而孙子稚嫩的回答声,便是他们的镇静剂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面,小男孩穿着一件半黄色的夹克,蹬着一双白色旅游鞋,宽大的裤子套在他的腿上,显得有点滑稽,很好笑,很可爱。我冲他叫了一声,他并没有掉转头就跑,反而定定地站在那里,看着我,浅浅的笑着。他很胆大,我想。其他的孩子听见我的叫声总是迅速抛开,或是咧嘴大哭,她没有,没有就是好孩子。

    没过几分钟,就听见他奶奶喊他的声音,他便慢慢地转过身去,一边回头,一边对我挤眼睛,,尔后,晃悠悠地跑掉了。

    这便是我跟他的第一次见面,然后,我们就开始熟悉了。我们成了一对要好的朋友。不过,他是人,而我,则是一条狗,一条不惹人耳目的狗。

 

4

    那三间砖房里都住的有人。

    中间住的是一对夫妻,听他们的口音,应该是河南人,味儿很重。他们说话的常用词:中或不中,时常灌进我的耳朵。

    关于为什么河南人常用中或不中来回答问题,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种答案。古时河南为中原,地理位置极其重要,时间长了河南人便目无天下,唯我独尊,他们判断问题的标准便是中或不中,既是否以我为中心。这种说法也不知道是否正确,我不知道,但我觉得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这对河南夫妻专门收破烂。南人每天吃完早饭之后便骑上平板车出门去。中午回来的时候,平板车上便堆了一些被别人废弃的物品,如废纸箱,酒瓶,废纸等,还有一些别人不用的电器,老式收录机,电脑显示器等。吃完午饭之后,男人便又等着平板车出门了,黄昏的时候,又驮着一些东西回来了。日复一日,天天如此,小夫妻的日子倒也过得滋润,很少听得见他们吵嘴之类事情。

    左边的砖房里也住着一对夫妻,从穿着上来看,他们应该比中间那对夫妻富裕一点,但他们绝对算不上有钱人。男的在空调公司上班,女的在一家餐馆做招待。也是打工族,不过收入过得去罢了。家里电视,空调也都有,日子比那对河南夫妻要可观。他们跟最右边那间房子里的男的是老乡。那个男的常到他们屋里打牌,也有很多人找那对夫妻,然后他们便嘻嘻哈哈的一起打牌。

    最右边那间房子里只有一个人,就是那个男的。单身汉,他在饭店里做厨师,不是很有气派的那种饭店,仅仅只是一个小饭店。他是早上九点上班,下午两点下班。然后下午五点再上班,等到晚上九点再下班,这么循环着。多数中午的时候,他们不回家休息,估计是在饭店休息了,直到晚上,我才能听见他骑着自行车到门前,然后咣当一声推开铁门,把车子推进来,支好,放在门背后。接着,便听见他打开房门的声音。

5

    厨师一个人住着,生活便有些邋遢。他常常是晚上看电视到深夜,然后早上到上班的时候,才推开房门,去水龙头抹一把脸,然后匆匆地推上自行车就走了。我们见面的时候并不算多。

    在这个院子里租房都是外来人。他们从遥远的地方来到这个全国闻名的大城市打工,都很不容易。挣钱除了养自己,害得给家里寄一部分,日子过得清苦而又无奈。厨师便是这样的人。他并没有女朋友,但他同样缺钱花。衣服很少换洗,在饭店里偶尔会沾上许多油渍,回到家便得他搓洗上半天了。他的头发是乱蓬蓬的,胡子只见长不见短,可并没见他修理过。他的屋子里除了床之外,一台旧电视,几件衣服,一面镜子,除此之外,并无它物。打工者的生活大抵如此。

    由于睡眠时间不足的缘故,便常常见他眼圈发黑。早上他走出房门的时候,伸个懒腰,然后是一连串的哈欠。再揉一揉酸胀的眼睛,便为新的一天开始忙碌了。显然他的生活比我紧凑,比我更劳累。我只需要出去找几根骨头,啃啃上边剩余的肉,填饱肚子,再晒晒太阳,四处游荡一番,便可打发一天了。他需要付出比我多几十倍的精力去忙碌,挣钱,养活自己和家人。

    他有一台小随身听,放磁带的,有时候静寂的晚上,不看电视的时候,便有歌声从他的屋子里飘出来。我的住所刚好就在他窗户的外边,因此它屋子里的声响,我总是听得很清楚,“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,亲爱的妈妈……”,他总是合着随身听哼这首歌,反复的唱,似乎有无数的思念要倾诉。屋里没有灯光,他就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那里,我似乎能看到他一边唱,一边长大着眼睛想心思的样子。我很想去安慰他,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,它是听不懂我的叫声的,他会误认为我是找他要吃的,会烦我的。

    每过几天,便会有人来找他玩,这时下午或者放假的时候。只不过很少见女的来找他,也没见他带过女孩子一起回来。其实他长得并不算很丑,近一米八的个子,长方形脸,浓浓的眉毛,魁梧中透着老实气。可惜啊,没有女孩子喜欢他。我要是一个女孩子,肯定会喜欢他的,那么老实魁梧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的小山上,有一个水库,其实是一个污水处理厂。规模很大,绿化得很好。里边有湖,亭,庙,树林。到处都是水泥路连接着。因此有空的时候,厨师便和来找他的朋友们一起到那里玩。拿上照相机,骑上自行车,只消十几分钟,他们便到达那里了。只有这个时候,厨师才会露出开心的笑容。朋友们在一起打打闹闹,开些玩笑,或对骂几句,便把他也扯进区,间或尴尬地一笑或者羞涩的一笑。我知道它不是非常愿意跟很多人一起闹腾的人。

 

6

    小男孩还没有到上学的年纪,只是在幼儿园呆着。这样我便在每天下午的时候,可以看到他,他在这个时候就回家了。他把一只手放在爷爷的手里,一只手拿着啃了几口的苹果,东张西望,迈着小颠步,跟着爷爷回到家。然后,他便来看我。

    我从来不朝他大声“汪汪”的叫,怕那样会吓坏了他,那样我和他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亲近感立刻会荡然无存。我需要有人成为我的朋友,不管他是否理解我,只要他能和我共处就可以,我讨厌别人歧视,鄙视我。

    如果尾巴可以摇动的话,我可以用这种方式向小男孩示好,可是我的尾巴是再也不能摇动了,我只能向小男孩摆摆头,或者耸耸耳朵,再抬起一直前爪朝他挥舞着。小男孩便在这个时候咯咯大笑,小脸上开满了花。

    小男孩和我最爱玩的游戏是让我直立行走。他喜欢我学着人的样子走路,后腿蹬地,两条前腿暑期,做人的模样。有的时候,他还会拿一根骨头来勾引我,以使我能够心甘情愿地做他想要看的动作。我不介意这些,即使他不给我骨头,我也乐意为他表演,我是从从内心里喜欢他。

    对于我这样一直流浪异乡的野狗来说,最可怕的不是没有东西吃,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,我最怕的是孤立,没有落脚的地方,走到那里都有人欺负我。

    在家乡的时候,那些孩子经常欺负我。他们找来葛藤条,拴住我的脖子,然后把我吊在树上。我无力抗争,也抗争不过,他们那么多人,而我只是一只小小的狗。好几次,被吊在树上的时候,我都想着,干脆吊死算了,活在这个世上到处都有人欺负我,但我终于还是找到了一丝活下来的勇气,用尽力量,一口把葛藤条咬断,然后趁那些小屁蛋孩子还没有靠近我,还在惊愕的时候,我快速套路,一直到无人角落方才得以安心大口地喘气。还有几次,他们抓住我的四条腿,把我从二十多米高的高坡上扔到河里的沙滩上。他们想验证狗的命是不是很大。偏偏每次我都死里逃生,每次我都能够从剧烈地疼痛中迅速地苏醒过来,然后再次迅速地逃跑。每一次我都咬牙切齿地想报仇,但是每次都被他们羞辱得一塌糊涂。最可恶的是,一个小女孩又一次趁我撒尿之际,拿一把火烧我的尾巴,灼热使得我一下子把尾巴夹了起来,从此以后便留下了后遗症,尾巴再也无法翘起来了,再也不能随便摆动了。我成了一只夹着尾巴流浪的小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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